电话:0532-88655182
手机:18661620230
邮箱:diyiyikao@163.com
微信:18661620230
工作室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95号

友情链接

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艺术类美术及表演专业录取分数线

时间:2013-07-29 19:49   来源:青岛第一艺考画室   作者:青岛第一艺考画室  点击:
根据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规定,2013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(本科)的录取规则依然是需要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双合格为前提上:
 
1.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、产品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摄影、动画、数字媒体艺术、绘画、雕塑、公共艺术专业的考生,按照以下方式录取:
①校考成绩前10名(含第10名)的考生,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,即可被录取;
②校考成绩第10名以后的考生,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不低于60分(150分制)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如果综合成绩相等,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。
综合成绩 = 专业课总成绩÷专业课合格分数线×100 + 文化课总成绩÷所在省本科(文/理科)一批录取分数线×100
 
2.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如果专业成绩相等,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。
根据考生成绩,我校确定2013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,表演(服装表演)专业为235分(总分满分为750分制,不分文理,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;其它各专业为360分(总分满分为750分制,不分文理,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,其中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(150分制)。
 
3.根据以上录取原则,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如下:
服装与服饰设计181.65
产品设计176.51
视觉传达设计180.57
环境设计180.25
摄影179.61
动画167.17
数字媒体艺术180.57
绘画168.97
雕塑179.40
公共艺术180.24
表演(服装表演)(男生)86.80
表演(服装表演)(女生)74.20

最新艺考资讯,最全的美术高考动态,尽在青岛第一艺考画室官网,敬请收藏分享。
专业高考美术培训常年招生,欢迎点击以下链接查看:青岛高考美术培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