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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艺术学校2024自主招生计划

时间:2024-04-07 18:33   来源:青岛美术培训   作者:青岛第一艺考画室  点击:
一、招生范围及计划
面向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、崂山区(以下简称“四区”)和高新区、城阳区、西海岸新区、即墨区招收40人。其中美术绘画专业20人,音乐专业器乐表演方向10人,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方向10人,不单独编班。根据专业测试合格情况,可在专业之间调剂招生计划。
❥器乐表演方向招收乐器类型如下:
钢琴、电子管风琴、手风琴、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大管、长笛、萨克斯管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、竹笛、唢呐、笙、二胡、扬琴、阮、琵琶、古筝、西洋打击乐、中国打击乐。
二、报名条件
四区、高新区、城阳区、西海岸新区、即墨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。
注:盲、色盲、色弱的考生不符合美术绘画专业报名条件,盲、聋、哑考生不符合音乐专业报名条件。
三、报名程序
(一)网上报名
考生于5月10日(星期五)至5月11日(星期六)每天8:00至22:00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(网址: http://edu.qingdao.gov.cn),通过“招生考试”栏目中的“便民服务系统”进入“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高中阶段学校招生)管理平台”,完成自主招生报名。提交成功后,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《青岛市2024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》。
(二)材料提报
1.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平台(以下简称“综评平台”)于3月22日(星期五)9:00至4月26日(星期五)20:00开放。四区、高新区初中学校学籍的考生,由初中学校组织,在平台开放时间内,填报综合评价信息,上传有关材料(含考生参加自招需提报的材料,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》须在两页分别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后拍照上传)。考生通过综评平台“遴选”功能对自己近三年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的各个类别进行排序。4月26日(星期五)20:00,综评平台关闭上传功能。
4月28日(星期日)20:00前,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审核确认。5月6日(星期一)至8日(星期三)17:00,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考生及时联系初中学校予以核实更正。平台公示认定完成后,最终将通过公示认定的“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”五个类别的前三项标志性成果和履历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、其他等材料一起形成完整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。
5月9日(星期四)20:00前,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无误确认操作,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建完成并锁定,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档案。考生无需再准备纸质档案。
2.四区、高新区以外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,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整理,并根据排序准备一份材料目录,放在所有材料首页,装入档案袋中。于5月13日(星期一)上午8:30至11:00将个人材料送至青岛艺术学校(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176号)。
(1)《青岛市2024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》一式两份,一份放入档案袋,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;
(2)《青岛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》(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);
(3)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及其他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和荣誉证书(初中学校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,原件退还考生,只提报复印件)。
(三)自主招生测试通知单发放
1.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条件、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名单。
2.5月14日(星期二)10:00-20:00,考生登录学校网站(http://www.ysxx.qdedu.net/)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。
3.考生于5月16日(星期四)9:00-20:00在微信小程序“青岛艺术学校云报考”中“自主招生准考证打印”栏目打印测试通知单。
四、自主招生测试
自主招生测试为两个科目,主要对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性测试,总分100分。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85分。
考生持身份证、自主招生测试通知单,按照测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测试。
❥专业测试内容如下:
1.美术绘画专业:科目一为速写(人物站姿或坐姿照片写生),满分40分,时间50分钟;科目二为素描(静物照片写生),满分60分,时间120分钟。
2.音乐专业器乐表演方向:科目一为视唱练耳测试,满分20分;科目二为专业技能测试,满分80分,演奏自选乐曲一首(7分钟以内)。
3.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方向:科目一为基本功测试,满分60分;科目二为剧目(2分钟以内),满分40分,自备伴奏U盘,MP3格式。
五、资格确认
1.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美术、器乐、舞蹈,根据自主招生测试成绩(自主招生测试成绩=科目一成绩+科目二成绩)从高到低排序,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:1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。
2.若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相同,则按照科目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。若科目二成绩也相同,则综合素质评价高者获得自主招生资格。
3.专业成绩设最低控制线,若达最低控制线人数低于招生计划人数,则自主招生资格名单为专业达线实际人数。
4.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,并在学校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。对结果有异议者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。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。公示期结束,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。
六、录取程序
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。在同时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下予以录取:
1.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低于220分;
2.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。
七、保障机制
(一)组织保障
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校长担任,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、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、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。招生工作分工负责,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。
(二)制度保障
建立公示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、监督评估制度和保密制度,充分体现公开、公平和公正的原则,做到招生条件明确,工作程序规范,实施办法公开,结果公示。
(三)公示形式
学校通过学校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,公示期为3天。
(四)咨询与监督
1.咨询电话:0532-82717535  82756872
2.信息发布、查询途径
微信公众号:青岛艺术学校
学校网站:http://www.ysxx.qdedu.net/
3.监督电话:0532-82722797(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8:00-17:00)
4.学校地址: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176号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,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,自主招生批次未满额录取的,剩余计划转入艺术班批录取。